可愛搵$機

Monday, June 30, 2014

好心做坏事吗?

大清早的心情,被“有心人”破坏了。

我从不想邀功,也不需“有心人”赞美感恩,工作上的,难听点说就是互惠互利,我需要內容下版,你需要知名度。

这么多年来,我自认对今天这位“有心人”很有心了,很多时候,合适的题材,我都会先想她的专业,让她分享。

我不介意“有心人”陆续寫了那么多期专栏,没有人懂;但我很介意“有心人”在发现她所谓的问题时,并不是第一时间向我求证我的用意。

有疑惑,不是直接向当事人质问吗?有疑惑,把问题挂在最多人来人往的道路上,你一言我一句,倒是成了你是受害者、无辜者,我则成了小人,如果这只关系我个人,我可以默忍,但这关系牵扯太大了,“有心人”是存心置我于死地了?

作者很重要,文字更重要,我的工作范围,是如何让文字先吸引读者,不是所有题都需要Formal很正确,从负面下笔,更让读者深入內文,对內文有印象,別犯了大题的错。

我不介意我个人倍受评击,就像我承认並接受大家说我在乎孩子成绩的kiasu妈妈,但影响到更多范围,我一定要为自己反复。作为作者,遇上问题,是应该好好跟编辑沟通,而非公然评击在先。这样的关系,我需时时防备作者,就像我自己捉虫入米袋,变成惊弓之鸟。

作为公众人物,必有一群忠诚粉丝是无可厚非的,但人言可畏,要伤害到第三者的名誉为出发点,有何意义?

17 comments:

yy said...

加油:)

恩轩至佳 said...

从来没见过你那么生气。加油!

sock peng said...

需要下雨降火气吗?
别气,私下慢慢聊

cutemum said...

yy...
感动你的出现.

密池...
我很少要这样公然评击的. 这不是我的作风.

SOCKPENG...
已掉了很多激雨了...XD
日子还是要过:)

Jean Ng said...

他/她犯了大忌了,作家最不能得罪的,就是编辑啊。说真的,我是同情他的。我不知道妳的处理方式是什么,可能是以和为贵。

若以后再犯,遇上个凶悍的,还有会版位吗?还能生存吗?这个圈子,其实很小。妳只是遇上一个还不懂得规矩的所谓作家。

话说,我还真的很好奇是谁。

cutemum said...

jean,
我是小小编辑,她是公众人物。她把整篇文章放了出来,杂志与我都有名誉受损.
作者与編辑应该是合作性质,有問题不是公然审判在先,我则被矇在鼓里。
如果,你很用心开了一间慈善中心,然后有一天你的心血被人无厘头说你挂羊头卖狗肉,你是不是很受伤?
我不介意文字被人评击,看的人是读者我虛心接受,可是那个人正好是我的作者,作者一发现問题应该馬上跟編辑先了解,而非让一堆充满"正义"的网絡人当法官.大家都选用断章取义,不看引言不看內容,而从大题来放大争议性.
作者是我找的,出了問题,责任在于我.不是找网络正义之士.

cutemum said...

jean...
編辑需要吃饭,編輯也不能得罪作者不能得罪大众不能得罪高层.凡事要懂轻重.

about LeEcHoO said...

当她放上来时,我很惊讶。
因为我还以为她会先向当事人问清楚。
看到你的 blog,我才知道当事人是你。

我为你不平。

cutemum said...

about leechoo...
每人立场不同,她觉得题误人.也不是什么公平与否的事.所以別感不平.:)
但看文字的人不是以题为准,题是用来吸引读者,文字才是精华.我的职责是打好题让读者深入探索.
我相信我的作者,我也希望我的作者信任我.彼此才能合作.

Lily Yeoh said...

由于答应了可爱妈不要在FB再说了,也删除掉图了,但既然这里还在继续,那就在被大家骂臭之前自首,在这里说一说吧。
对,当事人是我。我不是作家,不知规矩,才搞到这么不愉快。
这个回复没有丝毫负气情绪,没有反话,没有讽刺。我只是想让大家知道发生什么事而已。
昨晚有人pm给我那张图,由于标题不是我写的,事前也不知道标题会这么放,当时看到了真的吓了一跳。
因为我文中说不要误导人,标题却往反方向跑。
毕竟是行外人,我也不知道可爱妈说的“看文字的人不是以题为准,题是用来吸引读者,文字才是精华.我的职责是打好题让读者深入探索”这些道理,
所以我那时候只是想着要提醒大家“记得不要只是看标题,要看内容”而已。完全没有责怪可爱妈的意思,更没有煽动人公审的意思。
没想到的是,有些FB友的反应竟然那么激... 这我承认我真的笨到极点,没有想到会有这个后果... T_T
让可爱妈难受了整个早上,实在很内疚。
谢谢可爱妈很大方地接受了我的道歉。
也希望可爱妈的朋友们原谅我的过失。
谢谢大家。

cutemum said...

lily...
谢谢你的"勇敢",这是多大的勇气.我也感受到你心里不比我好受.
作者与編辑的立场往往是不同,但作者与編辑可以細水長流,沟通很重要.
我今早真的沒办法接受我的作者这样公开我由人评击,share+like +common的威力不能小觑.
如果这文字是由读者掀起駡战,我会感激有人关注这文字的力量。但由作者来指名道姓,很明显我不是你的理想合作伙伴。
下次,你可以敢敢跟我要求你的想法,我们可以互相配合.
謝謝.

Lily said...

我哪有指名道姓啊?我都不敢tag你。 --;

cutemum said...

lily...
杂志名稱.
熟你熟我的人都懂:)
高调的亲子编辑也只有我:)

Lily said...

噢... 我真的不知道这些... ==;

cutemum said...

lily...
:)希望我們因误会而了解,接下来默契有进步.XD

煒霖 said...

加油!!! =]

vivian said...

你很少那么动怒,可想而知,这件事对你的情绪波动很大。我虽然不知道发生什么事,但是我觉得身为某刊物的作者,就是改刊物的一分子,你可以不用大力推广这个刊物,但是至少应该捍卫名誉。不管是在知名度也好,还是赚钱也好,这是个机会,应心存感恩。就好比我一天还留在这公司,我都不应该公开评击这公司的不是。要知道损公司,如损自己。